徐州工程学院2019年“专转本”自主招生考试录取章程

发布时间:2019-01-04浏览次数:2347

根据江苏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“专转本”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为做好我校2019年“专转本”自主招生工作,特制定本章程:

一、选拔对象

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,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,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,经所在学校推荐均可参加我校“专转本”自主招生选拔。

二、报名条件

1、思想品德好,遵纪守法;

2、所学专业符合接收我校接收专业的要求;

3、各科学习成绩优秀,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%以内,无补考课程;

4、德智体全面发展,综合素质优良,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%以内。

三、选拔计划和选拔方法

(一)2019年我校“专转本”自主招生计划150人(招生专业及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)。

(二)我校“专转本”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在高职院校学生报名和推荐的基础上,由我校采取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,择优录取。

四、考试

(一)考试科目

考试科目为两门:专业理论、面试。其中专业理论实行闭卷考试。

1、专业理论:满分100分,考试时间90分钟;

2、面试:满分100分,每人面试时间8分钟。

二)考试费标准

根据省财政厅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,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,考试费每科45元,参加考试的学生每人共缴纳考试费100元。

五、录取原则

1、录取工作在徐州工程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,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和德智体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的原则。

2、对符合报考条件,专业理论(占总成绩80%)、面试(占总成绩20%),按照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,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,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。

3、优先录取政策

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,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、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,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,我校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我校。

4、对报考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跨类别报考的考生,我校不予录取。

六、转入与培养

1、我校将录取结果报省教育厅审核和注册,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。

2、“专转本”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,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,我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。“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我校本科三年级学习。

3、“专转本”学生学费与我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。

4、我校针对“专转本”学生实际情况,单独编班,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,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、组织教学和教学评价。

七、学籍管理与就业

1、“专转本”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。

2“专转本”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,享受我校本科生同等待遇。“专转本”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。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,按照有关规定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。

3、“专转本”学生毕业时,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。

八、监督机制

1、“专转本”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,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对“专转本”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。

2、被推荐学生、推荐院校应当保证所上报的推荐报名表及有关材料的真实准确,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,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录取资格并将情况上报省教育厅。

九、联系方式

通信地址: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丽水路2号徐州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

邮政编码:221018

咨询电话:0516-83105200

传真电话:0516-83689775

监督电话(纪委监察处):0516-83105365

电子邮箱:zsb@xzit.edu.cn

本科招生网址:http://zjc.xzit.edu.cn/zhaosheng/